案情回放:
律师代理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,律师接受委托后,到看守所进行会见,据周某反映其到案发现场是和同伴一起看别人用小鸟算命,没有犯罪的意图或故意,后同伴与他人发生冲突时,周某本人没有参与其中,更没有动手打过人,也不是中途被叫来参与打斗。
律师按照周某的反映的事实情况,向办案机关及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:
第一、周某的行为是不能够成立寻衅滋事罪,建议贵局准确查明该说法是否属实,进而明确我当事人是否成立犯罪。
第二、鉴于周某系未成年人,且没有前科劣迹,一贯表现良好,请贵局综合考虑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。
提交法律意见书后,检察院向周某送达了不批准逮捕通知书,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周某及家属对律师代理结果很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