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庆玲律师亲办案例
代理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不批捕取保候审
来源:李庆玲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6-19
浏览量:1056

案情回放:

律师代理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,律师接受委托后,到看守所进行会见,据周某反映其到案发现场是和同伴一起看别人用小鸟算命,没有犯罪的意图或故意,后同伴与他人发生冲突时,周某本人没有参与其中,更没有动手打过人,也不是中途被叫来参与打斗。

律师按照周某的反映的事实情况,向办案机关及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:

第一、周某的行为是不能够成立寻衅滋事罪,建议贵局准确查明该说法是否属实,进而明确我当事人是否成立犯罪。

第二、鉴于周某系未成年人,且没有前科劣迹,一贯表现良好,请贵局综合考虑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。

提交法律意见书后,检察院向周某送达了不批准逮捕通知书,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周某及家属对律师代理结果很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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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庆玲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4*********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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